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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4日 星期六

101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其他相關心得,請瀏覽其他文章)

關於本計畫的其他相關文章與心得,請自行瀏覽本部落格其他文章。或留言詢問本人,謝謝。

「101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報名簡章

本簡章供報名參加「國際事務課程」及「領導培訓課程」學員使用。(另有「啓發培訓課程」及「華語文教學」)
一、目的: 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使具備國際視野及國際事務能力,並於出國研習期間深入駐外單位學習,增進學員對政治、外交、戰略、文化及僑務等涉外事務之接觸與瞭解,以結合學術理論與實務經驗,提昇整體研習效益。

二、主辦單位: 外交部、國防部、教育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美國地區駐外館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僑團

四、執行單位:僑務委員會

五、報名資格:
(一) 年滿20歲至40歲(60年7月1日(含)至81年6月30日(含)出生者)具有國內大學學歷或同等學歷以上(排除具國外學歷者),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青年,對政治、外交、戰略等國際事務相關領域有興趣且未曾獲遴選參加本計畫者。
(二) 經檢定具托福(TOEFL)紙筆型態成績457分、電腦型態(cbt)成績137分、網路型態(ibt)47分、雅思(IELTS)4分、多益(TOEIC)550分或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檢定同等級能力)以上語言能力,對政府單位涉外事務有興趣,並具有赴美國大學參加暑期研習課程所需之英文能力者。
(三) 受補助期間,未同時受領政府其他機關出國進修公費。
(四) 報名者需檢附各項學經歷證件。
(五) 符合上述各項規定並於40歲前曾育有子女之女性申請人,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每一胎得延長申請年限二年,不受40歲之限制,惟最高不得超過44歲。
(六) 具義務役現役軍人身分之報名者,需檢附101年5月31日前之退伍證明;具志願役現役軍人及軍校學生身分之報名者,需檢附由少將級(含)以上單位主管出具之同意函。

六、培訓地點:美國華府、紐約、波士頓、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

七、培訓內容:
(一)參加國際事務課程:
1. 培訓時間:42天,含駐點實習時間。
2. 培訓人數:45人。
3. 培訓內容:由錄取學員自行申請美國大學於暑期開設之「國際關係」、「國際事務」及「戰略研究」等相關課程,課程結束後參加駐外館處安排之駐點實習活動。
4. 經費補助:詳見本簡章第十五點(一)規定,不足額部分由學員自行負擔。

(二)參加領導培訓課程:
1. 培訓時間:約2週,不另安排駐點實習。
2. 地點:美國華府等東北部城市。
3. 培訓人數:8-10人。
4. 培訓內容:將規劃專題研討與學術座談交流、參訪美國公共行政組織及聯邦政府機構、拜會美國官員與政、學、商界領袖、參訪美國民間機構與團體、美國歷史及文化深入之旅等課程,詳細內容俟本會委託承辦機構規劃定案後,另行公布。
5. 經費補助:詳見本簡章第十五點(二)規定。


八、名額: 本計畫採公開徵選方式辦理,預計錄取正取53-55名,備取5名。審查總成績未達標準時,得經面試審查作業小組決議不足額錄取。

九、作業時程:
(一)簡章公布:101年2月10日
(二)報名時間:101年2月10日至3月9日
(三)面試名單公布:101年3月23日
(四)面試時間:101年4月2日
(五)錄取公告:101年4月9日於網站公告,並請於4月13日完成報到手續(請學員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十、報名方式: 本計畫之報名及錄取名單公布等一律採網路線上作業,報名資格不符規定、附件不齊全或輸入資料不完整者,如影響個人權益,請自行負責。

十一、報名者需檢附之資料: 符合報名資格者請上網(http://www.ocac.gov.tw/internationalyouth)填寫報名表並傳送相關附件如下:
(一)二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英語檢定及學歷證明
(三)2,000字之英文論文1篇,由下列題目擇一撰寫 (請務必繳交word及pdf檔)
1.試論析我國兵役制度改革之意涵
2.試論述後ECFA時期兩岸關係前景與策略
3.如何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
4.少子女化與高齡化對台灣教育制度的影響
5.試論析歐債事件對台灣經濟發展之影響
(四)自傳及中文學習計畫 (合為一個檔案,請務必提供word及pdf檔) *備註:英文論文、自傳及中文學習計畫檔案,請依規定命名檔案名稱如下: 「英文論文_身分證字號_姓名」、「自傳與計畫__身分證字號_姓名」,請務必遵守檔案命名規範,若未依照規定命名檔案名稱,則該資料一律不以接受,請重視與確保個人權益。

十二、審查作業:
(一)由僑務委員會委託廠商受理報名表件。
(二)書面審查:佔總成績之40%,由僑務委員會聘請學者專家書面審查報名者之英文論文、自傳及中文學習計畫等資料,依成績排序,取前100名進入面試。
(三)面試:佔總成績之60%,由僑務委員會會同其他主辦單位籌組面試審查作業小組,就書面審查合格者之前100名進行面試,再依總成績核錄53-55位正取學員及5位備取學員。

十三、錄取學員報到: 錄取學員請依網站上公布之錄取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有異議。

十四、學員共同之權利義務:
(一) 研習期間每兩週需至指定之網路日誌(Blog)至少填寫一次研習紀錄,研習結束返國後須配合本計畫安排之相關行程,提交中、英文心得報告(2,000字以內)。
(二) 前往各部會或縣市政府之正副首長辦公室實習或其他經本計畫同意之機構進行志願服務,其時數不得低於10小時。
(三) 為宣傳本活動效益,學員可將學習心得投稿國內各大媒體,凡經刊登者可獲稿費補助。
(四) 其他相關權利義務請依據「101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研習人員須知辦理。

十五、學員個別之權利義務:
(一)參加「國際事務」課程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
1. 錄取學員之學雜費於新台幣65,000元額度內檢據核實支給。
2. 錄取學員生活費用以修課期間每人每日新台幣1,000元支給(需檢附出入境資料),以42日為補助上限。
3. 錄取學員之機票款依其選讀學校之地點,分區計算,補助標準如下:
(1)申請就讀華府、紐約、波士頓等美東地區學校,補助機票款新台幣35,000元。
(2)申請就讀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等美西地區學校,補助機票款新台幣25,000元。
4. 錄取學員補助款將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項新台幣80,000元於學員出國前提交入學許可後核發,第二期款為補助總額扣減第一期款之餘額,於學員返國後1個月內完成各項應履行義務後核發。
5. 除研習課程外,配合本會、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所安排之行程參加駐點實習,無故缺席者,將視情節追繳補助款。相關活動日程安排如下:
(1)行前學習分享營:101年4月21日至22日
(2)學員出國研習:6月上旬~8月底止
(3)駐點實習活動:由駐外館處因地制宜安排
(4)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101年9月7日
6. 參加駐點實習往返之交通由學員自理,請優予選讀美國華府、紐約、波士頓、西雅圖、舊金山、洛杉磯等城市之學校,以利駐外單位就近照料。
(二)參加「領導訓練課程」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
1. 學員參訓包括經濟艙機票及培訓費用共計約美金12,000元,由本計畫及承辦機構共同支付,學員自付國際線機票,並請繳交予承辦機構,以利辦理各項作業。
2. 辦理各項簽證及保險等費用由學員自理。
3. 除承辦機構規劃之課程外,需配合本計畫所安排之活動行程,無故缺席者,將視情節扣抵履約保證金。相關活動日程安排如下:
(1)行前學習分享營:101年4月21日至22日
(2)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101年9月7日

十六、本計畫相關訊息可連結網站(http://www.ocac.gov.tw/internationalyouth)或洽僑務委員會楊專員佳欣查詢,電話:(02)2327-2857 (週一至週五09:00~17:00)。


本年度的「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劃」,
預計錄取名額不變,華府大會師何時復辦依舊遙遙無期,
學雜費補助從75k減為65k,
機票款美東從40k減為35k、美西從27.2k減為25k,
生活費補助從每天1.1k減為1k,
上限從54天減為42天,
補助款額度相較去年每人減少三萬台幣左右,
回頭看看去年在Berkeley遇到的南韓政府派去Berkeley上summer session那一百多個費用全包的公費生...
台灣會輸南韓輸到_ _ _不是沒道理的,
今年錄取的朋友除非你口袋有點錢,
不然就節省點吧。

100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劃簡章:
http://alexcj.pixnet.net/blog/post/791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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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報名簡章
以下簡章供報名參加「啟發培訓課程」學員使用
(供技職院校推薦,不用線上報名)


一、目的:

為培育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啟發國際視野,增進學員對政治、外交、戰略、文化及僑務等涉外事務之接觸與瞭解,以結合學術理論與實務經驗,提昇整體研習效益。

二、主辦單位:

外交部、國防部、教育部、僑務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美國地區駐外館處、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及僑團

四、執行單位:僑務委員會

五、報名資格:

(一)年滿20歲至40歲(60年7月1日(含)至81年6月30日(含)出生者)之國內技職院校在學學生,並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青年,對政治、外交、戰略等國際事務相關領域有興趣且未曾獲遴選參加本計畫者。

(二)經檢定具托福(TOEFL)紙筆型態成績457分、電腦型態(cbt)成績137分、網路型態(ibt47分、雅思(IELTS4分、多益(TOEIC550分或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檢定同等級能力)以上語言能力,對政府單位涉外事務有興趣,並具有赴美國大學參加暑期研習課程所需之英文能力者。

(三)受補助期間,未同時受領政府其他機關出國進修公費。

六、培訓地點:美國地區

七、培訓內容:限具備國內技職院校在學學生身分者參加

  1. 1.              培訓時間:28天,含駐點實習時間。
  2. 2.              培訓人數:25-27人。
  3. 3.    培訓內容:前往美國休士頓地區進行3週之國際事務基礎課程研習,課程結束後於休士頓進行7天之駐點實習。
  4. 4.    經費補助:詳見本簡章第十五點(一)規定,不足額部分由學員自行負擔。

八、   名額:預計錄取正取25名,備取5名。

九、作業時程:

(一)簡章公布:101210

(二)受理推薦報名時間:101210日至39

(三)錄取公告:10149日於網站公告,並請於413日完成報到手續(請學員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十、   報名方式:

(一)國內技職院校,每校推薦具發展潛力2名正取學員,1名候補學員。

(二)經推薦之學員需檢附個人相關資料,內容詳如第十一點規定。

十一、報名者需檢附之資料:

  1. 1.              技職院校在學學生證明
  2. 2.              報名表
  3. 3.              中文學習計畫
  4. 4.              自傳
  5. 5.              個人相關作品集

十二、審查作業:

(一)國內技職院校推薦具該領域發展潛力之學生,送交僑務委員會審查報名表件。

(二)書面審查:由僑務委員會聘請學者專家,審查報名者之學習計畫等文件,並依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十三、錄取學員報到:

錄取學員請依網站上公布之錄取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期未辦理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遞補,不得有異議。

十四、學員共同之權利義務:

(一)研習期間每週需至指定之網路日誌(Blog)填寫一次研習紀錄,研習結束返國後須配合本計畫安排之相關行程,提交中、英文心得報告(2,000字以內)。

(二)前往各部會或縣市政府之正副首長辦公室實習或其他經本計畫同意之機構進行志願服務,其時數不得低於10小時。

(三)除研習課程外,配合本會、駐外館處及僑教中心所安排之行程參加駐點實習,無故缺席者,將視情節追繳補助款。相關活動日程安排如下:

  1. 1.  行前學習分享營:101421日至22
  2. 2.  學員出國研習:6月上旬~8月底止
  3. 3.  駐點實習活動:由駐外館處因地制宜安排
  4. 4.  成果發表暨返國座談會:10197

(四)其他相關權利義務請依據「101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研習人員須知辦理。

(五)為宣傳本活動效益,學員可將學習心得投稿國內各大媒體,凡經刊登者可獲稿費補助。

十五、學員個別之權利義務:

(一)參加「啟發培訓」課程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

  1. 1.  錄取學員之學雜費於新台幣65,000元額度內檢據核實支給。
  2. 2.  錄取學員生活費用以修課期間每人每日新台幣1,000元支給(需檢附出入境資料),以28日為補助上限。
  3. 3.  錄取學員台北往返美國休士頓之國際線機票補助款為新台幣30,000元。

(二)錄取學員補助款將分二期撥付,第一期款項新台幣80,000元於學員出國前提交入學許可後核發,第二期款為補助總額扣減第一期款之餘額,於學員返國後1個月內完成各項應履行義務後核發。

(三)參加駐點實習往返之交通由學員自理。

本計畫相關訊息可連結網站(http://www.ocac.gov.tw/internationalyouth)或洽僑務委員會楊佳欣小姐查詢,電話:(02)2327-2857 (週一至週五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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